当当当当————本版故事大王,表哥华丽丽登场:)
今天故事的重点是:如果你在市场上看到一种超有效果的商业现象,千万不能急于模仿。一定要先琢磨透这个现象之后的商业逻辑,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权衡之后才能学习、尝试。 打个比方吧,象学武功必先学习心法,再学一招一式,这样,便能施展出威力。反之,要不就是花拳绣腿学个式样,严重还可能走火入魔,自废武功。 —————————————————————————————— 故事背景: 桂林春记烧鹅在每天午餐时间推出2-3人享用的套餐,1盘荤菜+ 1盘素菜+免费自助水果=29元(茶水、餐具、米饭每人另收3元) —————————————————————————————— 前几天,和朋友在春记吃午餐,不经意间聊到这个话题 我问她:“你不觉得春记中午的这个套餐,单独来看是亏本的吗?” 她说:“我算过了,2个人来就单点套餐,春记都有钱赚。” 我…… …… …… 今天太晚,改天继续,欢迎大家讨论 |
每年到了5月份就要讨论一下公车私用,有兴趣的翻看一下去年的帖子,也是讨论得一塌糊涂。道德上给别人扣一个帽子没有意思,凡事都有个度,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过分,我觉得就不要上纲上线;过分了,哪怕有道理,也该批评。
比如说,假设线条的几个师傅要赶晚上的火车从南宁回桂林,回家休息两天,按道理,回家,私事,但这时候公司开了个车送了一下,免得人家不熟悉南宁的交通,你说算不算公车私用?算,但有必要计较吗?没有。 但反过来,如果一个老总,下午3点钟到了南宁,准备去南宁公司办公,公事,所以一定要南宁公司派个人来火车站接自己,好了,南宁的同事不得不开个车出来又回去,一去一来一两个小时,虽然是公事,用公车,但你说这个老总该不该批评,该。自己打个车过去不行吗?耽误一线同事工作,官僚。 再比如说,桂林的顾总现在兼管桂林、临桂、灵川三家公司,好了,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哪个公司就发生什么事需要过去,所以商量好有辆车顾总专用,其他人暂时不要动。是不是专车?是,但有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没有。 说说贺州,贺州的大半管理团队都是桂林的,到了节假日,一算,一辆面包车7个人就回来了,要是每个人买火车票,票价加起来还要贵,所以大家一商量,开车回来吧。算不算公车私用?算,但你说集团该不该太计较,又不该。这时候有人说:“不公平!我家不是不是桂林的就享受不到,我要自己出车票,又不得报销”,是,不太公平,但我们又怎么可能完完全全做到公平呢?集团倒是可以规定回家必须平分油费,但是集团一考虑,我要鼓励干部外出任职,太计较不好。为了这个目的集团就是不管这个公车私用了,咋地?不服?不服也不理你。 但反过来,假如回到桂林以后,贺州的领导不把车停到院子里放着,天天带着家里三亲六戚逛大街,兜风,吃烧烤,这时候被集团看见了,你说该不该批评,又该了。 这就是度,不可能是靠着一纸规定什么能什么不能,直接说,就算完全的公平都是不可能的。但是人心里都有一把称,该做不该做大家看着,就事论事。至于被批评的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这样的平衡里,才是做事的道理。 |
关于南宁漓源原料叉车司机意外死亡情况说明
5月5日,南宁漓源原料叉车玉某某白班转夜班,凌晨2:07分左右,玉某某突发疾病晕倒在吸烟室,约十多分钟后120赶到现场急救,但很遗憾医生宣告抢救无效死亡。经开区派出所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认定,该员工的死因系自身身体状况导致的猝死,与外力无关。目前玉卫红家属已表示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并与公司就进一步申请工伤认定等善后处理达成了一致。 玉某某作为公司的员工,是我们的战友,曾经和我们一起努力工作,共同奋斗,对于突发的意外,公司和逝者的家人都感觉万分悲痛。逝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希望所有的同事战友都能在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对自己身体的异常也及时的进行检查和治疗。愿此类悲剧永不再发生。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