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们已经看到许峰的留言并做了一些讨论和调查,也与永州公司进行了一些沟通,对这件事情第三方意见如下:
首先,经过调查沟通,永州团队已经认识到了自身在管理上、在对员工的教育和引导上存在着不足,主要体现在: 1、这个员工如果确实两年没有回家,家又在距离比较遥远的外地,因此该员工晚归了几天就立刻予以开除,于制度合,但于情理不合。容易给普通员工造成“公司太强势,不近情理”的感受。 2、作为基层主管,在过年前已经得知了该员工今年想去地域比较遥远的外地过年,应当主动关心员工假期是否足够往返并尽力帮助员工进行协调(也包括帮助不太敢和大领导说话的员工去请假),而不能够仅仅以“反正制度要求初七要上班”为由,到此为止。 3、我们也了解到,永州团队对于集团要求的“请假调休必须有书面申请”的制度执行不严,往往通过电话短信就了事。且不说这点给企业带来的隐患(如调休期间受伤说不清),更容易给员工造成“制度只是一纸空文,不必严格遵守”的心里认知,或者反过来,认为制度只是领导本人“用来整人的工具”。我们认为,这也是为什么许峰认为只要我已经自己安排好调休了就可以休的心理基础之一。 如此评价可能有部分基层干部会觉得委屈,但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各位基层干部你们作为企业的代表,更应该严格的要求自己,更加懂得平衡和尊重企业方方面面的利益,堂堂正正,赏罚分明。 当然,对于许峰同志我们也必须要指出: 1、无论你有什么原因,私自安排工作,不经领导批准自行调班是违反企业制度的;至于叉车堵路、拉电渣,更不会因为“是中午时间不影响别人”就有性质的改变,就变成合理的,错,就是错。 2、你作为员工代表,也签字确认了员工手册,现在进行撕毁并扬言“这分明就是个人意愿”,如果员工手册真的想签就签,想撕就撕,难道是过家家的游戏?制度的尊严何在?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无理取闹。 3、维护自己的权利,依然只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可能“维权的声音大,赔偿就多”。公司只能在制度和法律框架内和你沟通协商,如果你自己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诉求。任何破坏、阻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公司都将抗争到底。如果没有这个硬骨头,也就不是力源这家企业了。 最后,事已如此,恐怕再合作下去也非常困难,珍惜一起工作的时间,好聚好散。至于如何处理,今年我们的主题是责权下放,请永州团队进行沟通。 |
作为一个有正常思维逻辑的人都可能想到,怎么可能是我买了票都还没有请假,还需要部门其他员工反馈给主管,一年多本部门三人请假从来没有谁写过请假条,都是互相调休,有的话拿出来看,我学车调休了两天现在拿来说事,作为一个新员工,我以前从未开过车,更别说叉车,我去年统计发错货是分别比他们多了3-5次,他们都是4年以上的老仓管员,经过我自己的努力,我的装货效率是公认最快最好的,这怎么不说呢?说我喜欢和人家比工资,这又不是我的意思,其他人都这样啊,老员工都干不下去了,成品工资是最低的,开始4毛钱一吨的单价,原料散件反而1块,后面桂林总厂来了些人了解我们的情况,对比他们那边以及其他厂,觉得成品叉车因该比其他的高点我们叉车统一提了点意见。3x6号我来找领导说明了我的情况及原因,领导也训了半个多小时,后面越说越难听,侮辱人格,说她的小庙供不了我这个菩萨,就是要裁我能怎样,让我滚出办公室,一个领导说出这样的话,我一气之下是撕了手册,手册上明文规定解雇员工不管任何理由要通过工会讨论做出决定,这分明就是个人意愿。劳动局也是认定有争议,各种保险也没买齐,让我们回来自行协商,公司以劳动局没有要求赔偿为名拒不协商赔偿,110的来过两次也是认定我们这个保险没买,解雇有争议,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工会讨论,让我们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是我没任何理由,各个部门早就认定我无理取闹,而不是协商赔偿。叉车开到磅秤是停了二十分钟我才开下来,办公室的电我是在中午1点多拉了一下闸,期间都没人上班,都在午休睡觉。也没影响谁办公,公司要是个良心企业,没必要再在这里说三道四,各部门要求协商,你认为我一个普通员工奈何不了你,拒不赔偿,领导躲避不见,心虚吗?请过假现在说没请,调休说恶意旷工,这些说出去也没人信啊,以此为借口变相裁员,敢说不是吗?逃避责任和义务,欺压员工,搞员工提议,谁敢跟你提议,一不小心提的意见成了日后违反规定开除解雇的理由,他们开会总埋头不说话,我提几个意见你又不爽,忠言逆耳,现在反咬一口,说多了都是泪啊,我将坚决维护我的权利,维权到底! |
2015年2月14日,营业厅主管黎柯蓝在通过本部门员工口中得知许峰已买好去陕西娘家的车票,问其后得知,年前已调好人顶班,年后到岗要看买票的情况,黎当场跟其讲了公司的规定,公司初六上班,休假最迟不能超过初七,超过1天必须跟公司领导请假,初一,许峰打电话至黎拜年时,黎再次跟他强调公司规定。直至初六上班,仍未见许峰如期上班,黎致电许峰,许峰没接电话,再次通过本部门员工了解,其要初十才能回。当天晚上黎跟梁总汇报了此事,黎通知许峰自己没有权限批假,要向领导请假,回来以后先说明情况,再做处理,此后许峰一直未有任何消息。
直至2月26日接到其短信,说3月4号回来上班,黎让他跟公司领导请假,并告知回来后需先跟领导说明情况,他表示同意。许峰所说前两个月已跟主管请假,事实是偶然聊天时,讲到有回老婆家过年的计划,并没有正式请假。今年1月份许峰调班去学车,主管按规定叫许峰写请假条跟公司领导请假,但是他事后才补假条,此次主管和梁总对他已经提出了警告。另许峰反映14年春节,陈冬连连休10几天的事实不存在,14年公司规定2月6日上班,陈2月7日即上班,上班后进行正常调班休息。在此说明,许峰在工作上表现一般,平时对公司的管理意见较多,喜欢与其他部门同岗位的工资做比较,对自己的工资待遇常感不满。主管经常做其思想工作,但效果不明显,工作质量也不高,2014年出错率是成品组叉车保管员里最多的。截止到3月4日许峰来公司,其旷工天数已经达到7天,因当天公司策划元宵活动,通知他3月6日再来处理。 3月6日财务主管黄其年带许峰找梁总,过程中一直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梁总说按公司制度处理并让人力专员黄莺将员工手册再次予其阅读(他是员工代表,并参加了员工代表大会),许峰竟将员工手册撕毁,并说公司变相裁员,要公司补偿3-6个月的赔偿金,由于无法达成协商一致,黄莺与许峰一起至劳动局劳动仲裁股咨询,仲裁股表示,员工未能提供请假证明,故视为旷工,企业可按规章制度执行,但是许峰不服,说是公司与劳动局沟通好了。 3月7日其再次来到公司,将叉车开至磅秤上堵住了来往车辆,通过110警察进行教育,叫他将车开走,经多次协商后约定3月10日办理手续。办理手续当日许峰再次表示不同意,故协调无果。11日其将办公室电源总闸拉下,至无法办公。通过110处理,恢复通电。明天再与他进一步协商处理。 |